项目规定
第二家园计划
1.每年必须在马来西亚居住累积90天。
2.月收入4万马币以上。(马币兑换人民币1:1.53左右)
3.在马来西亚定期存款100万马币,其中50%可以用于购房、医疗、教育。
4.主申请人最低年龄为35岁。附属申请人包括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配偶父母。每增加一名附属申请人需增加存款5万马币。
5.第二家园单次批准为五年有效。
6.国内资金证明(存款)150万马币。
7.第二家园签证费为500马币/年/人,多次入境费30马币/年/人。办理服务费主申请人5000马币,家属2500马币/人。
8.更新签证、更换主申请人、主申请人更换国籍等情况,都需要政府再次审查。
9.所有申请者需提供无犯罪证明。
海恒 國際
SINGAPORE* SHANGHAI *HONGKONG
地址:上海市长宁区遵义路100号A座1006室